东莞市石排镇招投标服务所(以下简称“招投标所”)受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2017年公办学校完善办学条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17年公办学校完善办学条件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441900-30-201708-441930-0084
3.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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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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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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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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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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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办学校完善办学条件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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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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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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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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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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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各分项预算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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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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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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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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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小学课室一体机教学平台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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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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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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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小学3D智慧课室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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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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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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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岗小学、福隆小学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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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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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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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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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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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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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洲小学校园广播、安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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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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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分项报价不能超出该项的预算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 30日(共5个工作日)。
5.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6.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9:30。
7.报名地点:东莞市石排镇招投标服务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备注: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报名时除提供报名表要求的资格文件外还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的主要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提交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石排镇招投标服务所,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3日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事宜:投标人须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68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5:00前必须付至保证金账户上(以收款方银行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向招投标所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名称:东莞市财政局石排分局
开户行:东莞市农村商业银行石排支行营业部
帐号:270010190010002039
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769-86555007
注明: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交,以其它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9.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会议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10.招投标所、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东莞市石排镇招投标服务所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0769-86555007 Email:spcgzx@126.com
12. 有效通知载体:所有有关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结果公示均会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dggp.dg.gov.cn)及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网址:www.shipai.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本次招标的其它相关信息(包含更改通知)在上述两个网站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请投标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到上述网站查询该项目的有关通知详情。)
附件:2017年石排镇公办中小学完善办学条件设备采购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东莞市石排镇招投标服务所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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