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依据《东莞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东委办发〔2014〕7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粤司办〔2016〕21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和律师参与公益性工作激励机制,对出色完成工作的法律顾问给予补贴,进一步调动律师工作的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制定了《石排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以案定补”暂行办法(草案)》,现对该文件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方案名称:《石排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以案定补”暂行办法(草案)》。
二、公示时间: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1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一)将电子文件发送至:spdzb@dg.gov.cn。
(二)将意见邮寄到:东莞市石排司法分局。
四、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86659979。
凡是对文件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上述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石排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以案定补”暂行办法(草案)
石排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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