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群众:
为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畅通入户渠道,规范我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加快人才入户办理,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东府〔2015〕111号)和《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东府办〔2015〕1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制定了《石排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暂行办法(草案)》,现对该文件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请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方案名称:《石排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暂行办法(草案)》。
二、公示时间: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7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一)将电子文件发送至:spdzb@dg.gov.cn。
(二)将意见邮寄到:东莞市石排人力资源分局。
四、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86516955。
凡是对文件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上述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石排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暂行办法(草案)
石排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